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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 LGBT 人權歷史性一刻!最高法院正式為同志除罪化
印度尤 /
印度 LGBT(男女同志、雙性戀者及跨性別者)人權歷史性的一刻!印度最高法院在2018年9月6號判決,以性傾向歧視他人是侵犯基本人權,為同志除罪化並擺脫印度極具爭議的刑法377條。
印度刑法377條從1862年沿襲至今,規定「無論是誰以違反自然的方式與男人、女人或動物肉體性交,將可判處終身監禁,或最高十年的有期徒刑,並得併科罰金。」一直以來都讓印度同志族群擔驚受怕,雖然沒有確切統計有多少人因為性傾向而受到處罰,但刑法377條的存在就是對同志族群最大的歧視與壓力。
早在2001年就已經有組織開始要求同志性行為除罪化,並在2009年終於獲得印度高等法院判決同意,然而印度最高法院又在2013年將其收回,此舉遭到國際批評,而2018年9月6號這一天,印度最高法院推翻自己五年前的判決,為印度同志族群帶來一線希望。
去年7月,印度最高法院便裁定「隱私」屬於基本人權,讓印度 LGBT 社群感到鼓舞,因為這某種程度上野保護了「性取向」與「性行為」的隱私,不必受到他人的評判甚至是處罰。6號的這個判決,則更進一步地為印度同志除罪化,擺脫刑法377條的束縛與恐懼。
印度的 LGBT 人權走得辛苦,但同時又有一些相對先進的步伐,例如2014年印度賦予了跨性別者憲法的權利與自由,並認可他們在身份上得以選擇第三性(Third Gender)這個新選項。這是許多「先進國家」都還沒有的進步,印度卻跨了這麼一大步。
而儘管臺灣在2018年11月24號通過反同公投,限制「不得修改民法」落實婚姻平權,但在釋字748矯正違憲期限即將屆滿時,臺灣行政院提出《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》(即同性婚姻法案),並於2019年5月17日完成三讀、5月24日正式施行,讓臺灣正式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,開創歷史性的一刻!